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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公安局召开中秋国庆“双节”暨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 2026-09-24 17:27
来源: 交通管理支队

 9月23日,三门峡市公安局召开中秋、国庆“双节”暨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贯彻“9.20”“9.21”省、市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和省厅、市局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安排部署第四季度特别是中秋节、国庆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绷紧安全之弦。中秋节、国庆节即将到来,从时间节点看,“双节”假期时间长,我市文旅消费持续升温,重点景区和商圈人流密集,大型群众性活动集中举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压力显著增大,危爆物品管控任务加重,“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风险不容忽视。从季节特点看,第四季度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企业赶工期、赶进度,秋冬季节转换带来的恶劣天气增多,安全监管面临多重考验。全市公安机关必须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结合警种实际和条线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提前研判风险,积极主动应对,抓紧抓实第四季度特别是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强调,紧盯重点领域,以“事事心中有底”的执行力消除风险隐患。一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畅通群众“出行路”。要紧盯车流较大的高速公路、国省道,热门景区和商圈市场周边道路,实行“一路一策”疏堵保畅,依托“一路多方”机制加强交通大流量和恶劣天气应急管理。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引导群众错峰出行、避堵出行。二是严格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守牢源头“管控关”。三是严格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确保节庆“零事故”。中秋、国庆期间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集中举办,要提前摸清底数,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安全许可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主办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提前对活动场地、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加强现场秩序维护和人流疏导,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四是狠抓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筑牢城市“防火墙”。要聚焦“九小场所”、沿街商铺、出租房屋等重点区域,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开展地毯式、滚动式隐患排查,从源头防范化解火灾安全风险。要督促社区村居、行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问题整改闭环到位。五是坚决抓好内部安全管理,时刻绷紧“安全弦”。要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内部安全,包括办公区、办案区、枪弹库、保管场所、警用车辆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值班备勤和应急处突准备,确保内部绝对安全。同时,要持续加强监所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会议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以“件件落实到位”的严实作风确保工作实效。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同志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将安全生产贯穿于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把安保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确保压力传导到位、措施落地落实。二要强化督导检查。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台账管理、销号整改机制,做到隐患不消除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三要强化应急值守。节假日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双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通信畅通、响应迅速。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高效处置。要做好应急力量、装备、物资等准备,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了《三门峡市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三门峡市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市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安委办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