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三门峡市公安局 >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回应关切 > 列表

三门峡市政法系统公布31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 2026-05-20 08:22
来源: 三门峡政法

2026年全市法院系统爱民实践

服务承诺事项


一、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百场行”活动。以旁听庭审、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送法进校园等多种形式,统筹线上线下各类载体,紧扣常见多发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面向中小学生、大中专院校学生全面普法,不断筑牢未成年人法治防线,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促推综治中心实质解纷。持续选派业务骨干、银发法官等常驻综治中心,开展联合释明引导、同堂培训、个案指导;在综治中心设立人民法院案例库、多元解纷案例库链接端口,为群众接受调解提供法律指引;联合发布“法院+综治中心”协同解纷典型案例,让群众感受到综治中心解纷服务就在身边。

三、提供优质文旅融合司法服务。开设涉文旅纠纷绿色通道,实现快调快处。在全市重点景区设立司法服务点,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加强与文旅、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协作协同,开展涉旅纠纷联合处置、多元化解、就地化解,以法治护航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四、实现执行过程线上可查可视。推广使用“河南法院执行公开”微信程序,当事人实名认证后,可一键查询案件进展、财产查控结果、案款发放等全流程信息,方便在线留言、提交财产线索,以执行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

五、开展“法官有约”公开答疑活动。进一步畅通群众与法官的沟通渠道,公布预约方式、接待时间和地点以及接待法官信息,实现法官和当事人双向预约,由法官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公开为当事人提供面对面释法明理、点对点答疑解惑、一对一沟通疏导。

六、开展法企对接联络及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法官送法进企业”“企业家进法院”活动,向企业免费印发《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示100条》,帮助企业织密法律风险“防护网”。开展“违反平等保护”“趋利性执法”“不规范执行”等涉企审判执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现依法平等保护,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七、优化适老诉讼配套服务。推动诉讼服务大厅进行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保留传统服务方式,避免数字化服务成为老年人行使诉权的障碍;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立案等服务,让司法助老护老有温度。

2026年全市检察系统爱民实践

服务承诺事项


一、开展“检护生态”专项行动,守护蓝天碧水净土。一体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法治力量守护好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聚焦大气污染、水污染、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等,统筹“四大检察”一体履职。深化府检联动,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公安、法院等健全协作机制,共同破解生态环境治理难题。开展城市水污染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守护群众宜居生活环境。

二、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及产品质量安全犯罪专项治理,维护民生安全底线。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要求,全力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从严惩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深化食药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围绕食品非法添加、食用农产品安全、假药劣药整治等重点领域,纵深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积极参与省检察院“豫知品牌行”活动,聚焦食品药品、特色农产品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老字号品牌保护及地理标志保护,助力特色产业保护,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开展权益保障专项活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自觉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作为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结合办案推动组织胁迫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问题治理。加强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持续深化“一站式”关爱中心建设。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落实《三门峡市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规则》,会同职能部门做细做实罪错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开展加强困境儿童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积极推动衔接落实困境儿童各项保障政策,切实提升综合救助帮扶效果。

四、开展违规终本执行专项监督,让民事判决落地有声。聚焦协同解决执行难,强力监督纠正,把当事人胜诉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聚焦未查先终、带财终本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民事终本专项监督,借助大数据模型筛选发现问题线索,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针对执行监督中发现的同一领域、同一类型的违法情形,通过类案监督推动问题解决。

五、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保障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坚持把民生痛点作为检察为民着力点,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加强监督,让特定群体感受到法治温情。围绕特定群体就业、社保、出行等反映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持续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综合运用磋商、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办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公益诉讼案件。深化与妇联、老龄委、残联、工会等部门的联络,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调查、专业支持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推动系统治理。

六、常态化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情怀,推动群众信访从“件件有回复”向“事事有落实、案案有公信”转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制度,持续推动检察信访法治化。融入综治中心建设,做到派驻到位、履职到位、服务到位、作用到位,会同职能部门实质化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努力做到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因案致困当事人“应救尽救”“应救即救”,持续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

七、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主动融入文旅强市建设,以检察之力护航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强化涉文物犯罪惩治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依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加大追捕追诉追缴力度,实现全链条打击、一体化防治。融入我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依托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三年行动、“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公益护航等行动,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力度。

八、做好社保、医保领域检察监督工作。聚焦社保、医保基金安全这一重大民生问题,依法监督、促进治理,让社保、医保基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依法惩治社保、医保领域欺诈骗保等犯罪,依法监督纠正虚假诉讼,守护老百姓“养老钱”“救命钱”。严厉打击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医保套现等犯罪行为,加大骗取医保基金的犯罪案件的曝光力度。立足监督办案,及时分析研判案件背后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提升社保、医保基金监管水平。

2026年全市公安系统爱民实践

服务承诺事项


一、压缩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河南省户籍居民申办居民身份证的时限(从受理之日起到领证之日)由25个自然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中考、高考特殊时期急需用证考生,通过“绿色通道”申办居民身份证时限由15个自然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二、八项户口登记业务“全省通办”。河南省户籍居民不受户籍地限制,可在我市任一公安机关户籍窗口,申请办理“宗教信仰变更、身高变更、血型变更、文化程度变更、婚姻状况变更、兵役状况变更、服务处所变更、职业变更”八项户口登记业务。

三、持续深化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工作。根据群众需求,选定一批派出所警务室,综合受理治安、户政、交管、出入境等高频公安政务服务业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压缩出入境证件办理时限。我市户籍居民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五、优化出入境管理服务。出入境管理部门持续做好“助企服务窗口”工作;结合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学生寒暑假等办证高峰实际,推行学生专场、周末专场等“专场办”服务;开展老年人办证“银发关怀”活动,从老年人进入大厅起,工作人员全程陪伴其完成拍照、受理、缴费等环节,实现“即来即办、高效办理”。

六、机动车登记证书补换领“当日办结”。在我市登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豫M牌照)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提交身份证明,向公安交管车辆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换领的,当日完成补换发。

七、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针对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打击行动,重点打击挪用资金、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串通投标等涉企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查处与追赃相结合,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八、在公安政务服务窗口推行“一码咨询”自助导办服务。在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张贴自助导办服务“二维码”(预录入高频政务事项办事指南等信息),群众扫码即可一次性了解相关办理信息,进一步方便群众快速办理业务。


2026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爱民实践

服务承诺事项


一、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扫码入企”,实行涉企检查事项和检查任务“双备案”,推动实现涉企行政检查可查、可管、可控,减轻企业负担。

二、推行行政许可“无感续证”。指导有关行政许可机关依托数据共享与系统互联,针对法律风险低、许可条件未发生变化、办理相对简易的许可证照延续事项,提醒当事人通过相关审批系统,确认发起延续申请,由相关行政许可机关依法完成审批后,延续、发放许可证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以“无感续证”打造“可感服务”。

三、实行行政复议申请“容缺受理”“一次性补正”等便民举措。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的行政复议申请,先行启动审查程序;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表述不清楚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事项和合理期限,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负担。

四、面向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电商从业人员等新就业群体开展精准普法。深入开展“精准普法基层行”活动,在新就业群体中培育一批学法带头人,引导其靠前介入纠纷化解,融入基层治理,成为共建共治的“新力量”。

五、开展“法护豫企 涉外同行”涉外法律服务系列活动。定期组织“涉外法律服务进企业”“涉外法律服务大讲堂”及专题培训等系列活动,搭建企业与法律服务机构对接平台,强化供需精准对接,为经营主体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涉外法律服务。

六、选派新入职律师下沉基层服务群众。选派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中心等机构实践锻炼,更好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七、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市内的法律援助事项,群众可以就近向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实现法律援助申请“一窗受理、一站办结”。

八、开展“豫戒先锋”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组织司法行政系统“豫戒先锋”志愿服务队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禁毒宣讲,全面增强群众和青少年学生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