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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崔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非机动车法规宣传优化执法模式,助力文明城市创建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高度关心与大力支持!您在提案中精准指出当前非机动车管理存在普法宣传精准度不足、法规解读通俗性不够、宣传渠道较为单一、群众骑行安全知识匮乏等突出问题,切中工作薄弱环节,针对性、指导性极强。市公安局第一时间组织专题研究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随着城镇化进程持续加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凭借便捷、经济的优势,已成为广大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上道路行驶必须依法办理登记上牌手续、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驾驶人需取得对应准驾车型的摩托车驾驶证。
2022年8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相关监管方案后,市公安局迅速成立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全面推进登记上牌及隐患整治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教育:一是深化校园宣传,走进校园、课堂开展专题宣讲,依托“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学生、家长自觉抵制违规非标车辆。二是拓展宣传阵地,联动主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借助社区公告栏、户外电子屏等公共载体,曝光非法改装、违规骑行引发交通事故、违规充电导致火灾等典型案例。三是融入基层治理,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文明交通我践行”等主题活动,深入社区、乡村普及非机动车安全通行知识。针对部分电动摩托车手续不全无法正常上牌的问题,实行分类处置管理,对符合国标、手续齐全的车辆核发正式号牌,对符合过渡条件的车辆办理过渡号牌,并现场告知车主规范考取驾驶证的相关要求。
二、针对提案内容的落实措施
(一)聚焦重点群体,实施精准分众宣传。针对普法宣传精准度不足的问题,摒弃“大水漫灌”模式,聚焦外卖快递骑手、老年群体、城郊居民、新购电动车主等重点人群,开展靶向宣传。每月组织民警深入外卖快递企业,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讲,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片,引导骑手规范骑行、严守交规;针对老年人、城郊居民,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及“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通过快板书、戏曲、三句半、交通安全歌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交通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在电动车销售门店设立便民服务站,为购车群众提供车辆登记、上牌“一站式”服务,同步开展现场普法,实现购车、上牌、宣教一体化衔接。
(二)简化法规解读,推动宣传贴近群众。针对法规解读生硬、群众理解困难的问题,摒弃专业法条式宣讲,在日常宣传中采用接地气、通俗化的语言,重点讲解电动摩托车登记上牌、持证上路、佩戴安全头盔等核心要求,普及车辆盲区识别、安全通行等实用知识,切实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能践行。
(三)丰富宣传载体,构建多元宣传体系。针对宣传渠道单一的问题,搭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体系。线上依托微信、抖音、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常态化推送非机动车法规解读、安全提示等内容;线下依托交警执勤岗亭、社区宣传栏、学校、车管所办事窗口、驾校培训场地等阵地,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提示,实现群众购车、办事、出行全场景普法覆盖。
(四)加强“两队”建设,凝聚社会共治合力。全力建强交管义警队、文明交通劝导队两支社会力量,有效充实基层交通管理力量,补齐一线交管警力不足短板。目前,全市已建成交管义警队8支,吸纳交通运输、保险机构、应急救援等行业人员及社会志愿者450余名,覆盖各县(市、区)重点路段与区域;发展文明交通劝导队2000余人,重点布防城区主次干道、关键路口、学校周边、商超商圈、居民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两支队伍常态化配合民警开展工作,扎实开展非机动车劝导、秩序维护、安全宣传等活动,切实将宣传引导、秩序管控、文明劝导落到实处,形成“民警主导、社会参与、协同共治”的非机动车管理新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以此次政协提案办理为重要契机,补短板、优举措,持续提升非机动车管理与宣传服务质效。依托现有交通宣传专栏,持续丰富内容形式,重点制作发布交通标识识别、信号灯通行规则等基础科普内容,以直观易懂的图文及视频形式普及交通安全基础知识,积极引导电动摩托车车主依法登记上牌、持证规范骑行,全面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素养。同时,持续优化执法管理模式,坚持宣传引导与严格规范执法并重,从严整治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疏堵保畅、规范通行秩序,努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筑牢坚实交通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