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三门峡市公安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关于在义马市辖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禁限行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9-09-06 14:40
来源: 公安局
浏览量: 888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三门峡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最新要求,加强与周边县市区的管控措施联动,形成大气污染区域治理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报经义马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每日禁限行两号改为单双号限行。

具体通告如下:

、禁限行区域

义马市辖区所有道路(不含310国道)。

二、禁限行时间

2019年9月9日0时起至2019年10月31日24时止,每日 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三、禁限行规定

1、禁限行期内,小型汽车在限行区域内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含临牌)。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1、3、5、7、9)的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0、2、4、6、8)的在双日上路行驶。

2、禁限行期限内,全天禁止超排车及大、中、重型货车进入禁限行区域,实行绕行措施(通过G310国道绕行)。

3、禁限行期限内,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禁限行区域的货车,应持车辆和驾驶人有效证件或复印件,提前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持《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进入禁限行区域。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新能源汽车[含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公交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 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勘查、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道路养护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外埠机动车进入上述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视频监控抓拍、交警流动执法车及民警路检路查、群众举报等方式,予以纠正和查处。

特此通告。


 

义马市公安局   

二O一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