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电子警察及监控设备的公告
三门峡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
关于启用新增电子警察及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经上级部门批准,三门峡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将在辖区连霍高速新增电子警察及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具体如下:
一、连霍高速南半幅804KM+400M处
抓拍类别:1、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货车违法进入客车道行驶);2、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正确扎系安全带;3、机动车违法禁止标志指示通行。
二、连霍高速北半幅781KM+600M处(青石岭隧道南洞)
抓拍类别:1、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货车违法进入客车道行驶);2、机动车在隧道内行驶时不按规定开启车灯;3、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正确扎系安全带;4、机动车违法禁止标志指示通行。
以上电子警察抓拍设备于2020年11月10日启用。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附件:三门峡境内高速公路电子警察位置一览表
三门峡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