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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我为群众办实事” 暨2021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发布日期: 2021-04-28 09:26
来源: 三门峡市公安局

一、升级完善特殊群体窗口服务

充分发扬公安机关爱老扶弱的优良传统,聚焦老年人、残疾人群体特殊需求,全面梳理老年人、残疾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频公安事项,为老年人、残疾人特殊人群设立优先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出入境证照、口岸签证“绿色通道”,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老年人、残疾人优先”标识,保留现金缴费方式,同时优化在线办理高频公安事项办理流程,简化自填数据项,增加“关怀模式”,增设大字体、大按钮页面展示和内容朗读等功能,方便特殊人群获取智能化服务。此外,针对居住在偏远地方和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建立委托亲属代办模式,对于确须本人办理的,提供电话预约、上门受理、送证上门等服务措施。

二、群众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实行“全市通办”

群众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到户籍地派出所,可携带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在任意就近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

三、压缩身份证办理周期

将居民身份证件的办理周期(从受理之日起到领证之日)由过去承诺的40日(自然日)压缩至30日,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节省更多时间。

四、实行特种行业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全面实行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由负责审批的县(区)公安机关一次性告知“审批许可依据、审批事项名称、法定开办条件、材料提交清单及办理期限、监督和法律责任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申请设立旅馆、公章从业单位的行政相对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交告知承诺书规定的相关手续材料,并书面承诺(签字盖章)符合法定开办条件的,即可获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审批。

五、拓宽公安交通违法罚款处理及缴费渠道

2021年底前开通交管12123支付宝小程序处理交通违法及缴纳罚款功能,进一步方便群众处理交通违法事项。

六、开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服务

在现行法定的文书送达和告知通知基础上,进一步畅通事故处理告知服务渠道,在全市开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服务,让群众随时随地了解掌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

七、开通货车入市通行证网上办理业务

年底前建成货车入市通行证网上办理系统,推广实施货车入市电子通行证制度,实行通行证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下载打印、邮寄送达或就近窗口领取通行证。

八、逐步推广使用公安一体化自助服务终端设备

在户籍室、车驾管大厅等公安政务服务窗口,逐步推广使用公安一体化自助服务终端设备,进一步方便群众开具临时身份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以及自助办理交管业务等。

九、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公安电子证照

在全市范围推动落地“省内居民使用电子居民身份证在省内旅馆办理入住登记”“省内居民使用电子居民身份证在省内网吧办理上网实名登记”“交通警察经核查省内机动车及驾驶员的电子机动车行驶证、电子机动车驾驶证,对‘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等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方便群众出行住宿。

十、深化河南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

依托河南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开通全市所有公安政务服务窗口的“好、差、评”评价渠道,方便群众对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办件情况进行评价,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