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百日安全骑行”活动的通告
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百日安全骑行”活动的通告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月”活动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一百天的“电动自行车百日安全骑行”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于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查处;对于乱停乱放影响通行的,将予以拖离。
二、对于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及存在其他安全违法行为的,将以纠正、教育为主,实行“学罚结合”,即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参加志愿劝导活动、转发朋友圈集赞、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
三、“安全出行,从我做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理解和支持“百日安全骑行”活动,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2020年12月2日